民法典规定的物业管理人有哪些

人气:311℃/时间:2024-06-03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物业管理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是指根据合同承担物业管理职责的企业或单位。他们通过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如维修、保洁、安全等。

2.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组织,负责代表业主管理、维护和监督共有部分或共同财产的利益。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具体的管理工作。

3. 物业管理专职机构:物业管理专职机构是指由政府、社区、村民委员会等组织设立的,专门从事物业管理的机构。他们负责管理和维护公共设施、公共区域,并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适用法律时,还需要参考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以了解该地区对物业管理人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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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物业管理人员有项目经理保安队长:保洁主管工程部主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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