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500字

类别:读/观后感/人气:817℃/时间:2020-12-17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500字

导语:《汤姆叔叔的小屋》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嘴脸。这里小百通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三篇1500字《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希望你们喜欢。

读后感一: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 《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 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赛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莉莎的儿子霍雷,当莉莎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往加拿大逃奔。她的丈夫乔治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莉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哈力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吉林?克利亚的命,孩子的父亲尚德、克利亚从哈力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而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尚德、克利亚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尚德、克利亚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尚德、克利亚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西蒙手中。西蒙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在这种植场有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西蒙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赛尔比的儿子裘奇赶来赎买汤姆,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裘奇就地埋葬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裘奇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清楚的让我了解美国两百年前的黑奴制度。其中描写人性的部分特别深入,不管是白人黑人都一样有感情、有思想,也有善良或邪恶。作者用心刻画出忠诚的黑奴汤姆,表现出他不屈服威胁,坚持自己良知和信仰的精神。故事中对于黑奴在拍卖站所受的凌辱,以及遭受种种不人道的对待,都描述得极为生动。黑人和黑人之间的相互扶持,也显现出人性的光辉。

为什么有些人会存有种族的偏见呢?我们人类在生物学上不管是黑人、白人、黄种人学名都是一样,为什么要因肤色而互相汙辱呢?

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

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美国,没有战争的硝烟,却到处是烟火的味道。小镇上空弥漫着乌云,马儿不断地喘着粗气,一场战争正在酝酿,那时的美国社会到处是对黑人的歧视和奴役,他们中的很多人有着和汤姆相似的甚至更加悲惨的命运,他们或许没有遇到伊娃,也许他们一生都生活在痛苦之中,从未感受到爱的存在。 《汤姆叔叔的小屋》一部非凡的小说,引发了一场解放和自由的战争。人的自私和莫名的优越感让他们毫无人性的压榨其它种族的人。犹太人也好,黑人也罢,为什么人们就不能平等地相处呢? 汤姆这个悲剧式的人物,是那个黑暗社会的真实写照,而这部书更是那个社会的缩影。肯塔基州的一个庄园主谢尔贝因负债累累,受人钳制,被迫卖掉庄园上最得力、最忠实可靠的黑奴汤姆和谢尔贝太太宠爱的使女伊丽莎的爱子小哈利来抵债。伊丽莎偷听到消息,携子连夜逃走。途中夫妻不期而遇,在废奴派人士帮助下,逃到加拿大,取得了自由。后乔治决心到非洲为建设一个非洲人的国家而努力奋斗。这是一个敢于斗争的黑人青年,从而走上了光明的道路。汤姆则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在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伊娃,那小女孩的父亲圣?克莱亚就买他作家奴,待他宽厚。但老人不久死于非命,汤姆又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期间雷格里要汤姆鞭打女人,被他当面拒绝,后凯茜和爱弥琳设计逃走,他宁死也没有说出其二人下落,被活活打死。 作者塑造了许多人物,汤姆是最主要的一个。他的忠厚和老实让我喜欢,他的正义感及助人为乐的精神更是令人敬佩。可他对宗教的笃信,实在让人费解。

这个故事之所以令我感动,是因为它真实地描写出当时美国旧社会的黑奴悲惨况,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什么情况都非常乐于助人,而且汤姆叔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精明……还任劳任恕地替谢尔比先生管理庄园。还有伊丽莎,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哈里不被谢尔比先生买掉,只好连夜逃走。不惜为了儿子选择了一条既遥远又艰辛的道路,天天都要担心受吓,并且还要逃避一路上奴隶主的疯狂追捕,况且伊丽莎的本性就是善良、胆小怕事,所以伊丽莎为了儿子将母爱发挥到了极点。还有最值一提的善良、天真、纯洁,汤姆叔叔的好朋友伊娃。伊娃她有着天使一般的美丽的脸庞、纯洁的心灵,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坏人、或其他人,要是他们有困难或需要帮助,她就会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他们。

书中最怜惜的就是汤姆叔叔、伊娃、克莱尔先生……因为他们非常善良,却那么早就离开了多姿多彩的世界,多可惜啊!但那些恶人却迟迟才得到报应。

还有我十分同情的人就是托普西和所有的黑奴。我同情托普西是因为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更值得同情的是所有的黑奴,因为他们要背井离乡,经常受到奴隶主的鞭打、责骂,或经常忍受饥饿的痛苦,如果遇到像雷克那样的奴隶主就更是苦不堪言,必死无疑了。所以我非常同情所有的黑奴。

在故事中,也有些人物的所作所为确实令人愤怒无比。例如黑利,他残忍奸诈。专门做一些不见得光的黑奴贸易,还经常满口仁义道德,其实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是庄园的负责人,其实还是个残暴、刻薄、常常毒打黑奴的奴隶主。最可恨的是,他还将善良的汤姆叔叔折磨至死。他简直是一个恶魔。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伊娃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对美国历史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原来世界不是到处阳光一片,还有很多的阴暗面,还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在现代社会重演。

读后感三: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总是让我想到“人”这个问题上来。如果那个时代的真实情况就是书中描述的那样。那人就的确是一个不好定义的“东西”。 “人”怎么可以贴上标签,在市场上明目张胆的出售呢?就算是作者在书中对奴隶制度揶揄“你们是受过教育的,他们胸无点墨;你们高贵,他们卑贱;你们文雅,他们粗俗;你们才华横溢,他们愚昧笨拙”,可是我们作为“人”在同一世界生活着。如果弱肉强食是人类生存的严格准则,那人的每个“缺点”都可以作为“非人”的标签,那么人类的最终结局又将是怎样可怕呢?遗憾的是,那时代的美国仅仅将“肤色”作为一种标签。

黑人的生活不堪入目。 奴隶主——单从称呼上来听,是不会让人有任何的好感的。他们抢占了别人的肉体,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霸占了别人的灵魂。可是内心有一丝善良的奴隶主对那些心无寄托的黑人来说仍是个福祉。阿瑟?谢尔比便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拥有奴隶,可是却不戕害他们的身体。所以,谢尔比便在某种程度上拥有了汤姆的灵魂。忠厚的汤姆虽身为奴隶,却对谢尔比的仁慈感恩戴德,甚至对于自由的追求都放弃了。

可是我觉得不管奴隶主如何仁爱,只要奴隶制的枷锁一天不除去,像汤姆这样的人便永远得不到在世界上的平等地位,他的结局便是一个鲜活的证据——在危难的是时刻,仍被谢尔比作为手中的一件商品拿来出售。 汤姆被出售后,虽然厄运并没有那么快的降临,但却是一个死亡时刻的端倪。

忠实可怜的汤姆在被迫抛妻别子后遇到了心地善良、仁慈孱弱的圣克莱。他虽然是个奴隶主,可是在他心中,奴隶仍是一个“人”,他们仍然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属于汤姆的曙光仿佛已经到来。圣克莱的女儿伊娃(伊万杰琳),仿佛是汤姆、也是奴隶制度下的所有黑人的光明使者。我总是隐约觉得作者在书中描述的伊娃不是世间的凡人,因为那样的灵魂,一个学富五车的人尚不一定有,更别说是个孩子了。

伊娃的那一段独白是故事中最感人的一段,她向苍天发出的最哀婉、深沉的呼唤:“我想让你们记住,还有一个美丽的世界,耶稣居住的世界,那个世界属于我,也将属于你,你们每个人都能变成天使,永远变成天使,耶稣肯定会保佑你的。”这是从一个有稚气的孩童嘴里说出来的。也许伊娃便是耶稣的替身,把所有的苦难包揽在一个人的身上,从而给别人光明。但幼小的伊娃终究却在疾病的折磨下死去了。

有着丰富、真挚感情的人在那个惨无人道暗无天日的时代,必定是生存不下去的。伊娃的死让圣克莱心如死水。人世间再也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了,最终被人误伤而溘然长逝。可怜的汤姆又一次遭受“商品”的转卖,黑人的命运最终仍旧摆脱不了奴隶制度死亡的指定时刻。

勒格里——汤姆的又一个主人——这凶暴残忍的种植园奴隶主,将奴隶制的罪恶推向了巅峰。在基督教义思想的庇护下,汤姆的内心已经达到了坚不可摧的地步。“为那些伤害过你的人祈祷”是这个基督教徒所采取的生活。而勒格里信奉的则是“不相信肉体的摧残改变不了一个人的心”。在那个黑白颠倒的时代,黑暗的制度下,汤姆和勒格里这两种直接相对的精神必然会表现的淋漓尽致。最后两者都赢了,两者又都输了。天国的大门终于朝汤姆打开了,可肉体却被勒格里摧毁了;暴力终于摧毁了坚不可摧的肉体,可是自己也被人性的审判吓倒而呜呼入了地狱。

让人欣慰的是,勒格里会因人性的残暴而心虚惧怕,凸显了人性的重要性。一旦失去了人性,肉体只一个虚无的东西,你可以将他击得一败涂地。 与之相反,伊莉莎和哈里斯却是奴隶制下最坚强的人。他们没有听凭命运的摆布,而是把奴隶制度——这一束缚人的标签撕得粉碎。“对于我们这样奴隶生、奴隶养的人,还能谈到什么国家,法律只是压榨我们,让我们低三下四。”哈里斯看清了,作为一个奴隶,是没有自己、没有未来的真相。

所谓的“国家”、“法律”也只是榨取他们的一种称谓。要想真正的获取人的自由,必须要跟奴隶主、奴隶制度进行殊死的搏斗。伊莉莎也是,作为一名女性,在奴隶制下她并没有听之任之,将自己的孩子任人摆布。最终他们成功了,逃到了加拿大,成了自由人士。

这个故事有催人泪下的情节,有让人义愤填膺的地方。读完之后,总让人免不了进行对“人”的思考。可以说奴隶制度是人类发展到黑暗、罪恶的一个最深谷。但是人类的发展不就是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吗?没有这样的经历,人们怎么能知道自由和人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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